
就业是民生之本。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明确提出,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。我国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,强化就业优先政策,不断健全就业促进机制,推动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。近年来,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,为改善民生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等群体是当前就业支持的重点。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处于高位,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交织并存;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关系到近3亿劳动者的福祉;退役军人的知识体系、职业素养与市场就业环境存在“匹配错位”。为了促进这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,需要持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,构建以精准政策为牵引、技能培训为驱动、全程服务为支撑的就业促进新格局,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。
通过分层、分类的精准政策供给,可以为不同群体筑牢坚实的就业保障网。例如,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,浙江省出台了13条就业创业利好政策,包括为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、一次性扩岗补助等,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。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层面,湖北省把重点放在发展脱贫县特色产业上,出台《湖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,鼓励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,保障农民工获得持续稳定的就业机会。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方面,可以通过实施技能认证、专项招录、税收优惠和创业补贴等政策,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完成职场角色和能力转换,重塑身份认同。
要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从“通用性、基础性”向“专业性、前瞻性”的复合型人才转变。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专业,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,强化校企合作与订单培养,弥补其知识应用与实践能力的结构性短板。对于农民工而言,应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本地急需工种,大规模开展建筑、物流、家政等领域的技能提升培训,助其掌握一技之长,实现从体力型劳动者向技能型劳动者的转变。建立军事技能认证与转化机制,并开发应急管理、项目协调、企业党建等特训课程,将退役军人在部队积累的领导力、纪律性和团队执行力转化为市场认可的核心竞争力。
构建覆盖职业生命全周期、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。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,合理调整薪资和发展预期,促使其积极、理性地进入就业市场。重点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,大力推进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应保尽保,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,切实筑牢其在城镇稳定生活的保障基础。设立退役军人专属服务通道,提供适应性培训、心理疏导和职业规划指导,重点向高度认同其素质优势的行业进行精准推荐,完成向“市场人才”转变的关键衔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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